6個新冠病毒感染者用藥臨時納入醫保
17日,北京市醫保局發布通知,將復方氨酚烷胺膠囊等6個新冠病毒感染者用藥,臨時納入本市醫療保險、工傷保險藥品報銷范圍。
市醫保局介紹,為積極應對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加強本市保障工作力度,保障參保人員治療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用藥需求,經國家醫保局批準,將復方氨酚烷胺膠囊、復方氨酚甲麻口服液、小兒氨酚黃那敏顆粒、氨咖黃敏膠囊、氯芬黃敏片、氨溴特羅口服溶液等6個藥品臨時納入本市醫保報銷范圍。
在市衛健委近期發布的《新冠病毒感染者用藥目錄(第一版)》中,復方氨酚烷胺膠囊、復方氨酚甲麻口服液、小兒氨酚黃那敏顆粒、氨咖黃敏膠囊、氯芬黃敏片均為治療發熱、流鼻涕、鼻塞、打噴嚏等感冒癥狀的西藥。氨溴特羅口服溶液為治療咳嗽咳痰的西藥。
此次政策調整涉及本市基本醫療保險定點醫療機構以及全體城鎮職工、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參保人員。報銷比例按照甲類藥品執行。政策自2022年12月8日起執行,有效期至2023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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