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5月至11月河北省開展電動自行車產品質量安全專項檢查
河北省市場監管局發布通知,決定自5月1日至11月1日,在全省范圍內開展電動自行車產品質量安全專項檢查行動。
在生產領域,重點檢查生產者是否取得相應生產資質;是否符合強制性認證要求,是否存在超認證范圍生產電動自行車的行為;采購的零部件是否履行了質量把控義務;產品包裝標識是否符合相關規定;產品的說明書、合格證以及證書明示內容是否與實物相符;產品質量是否符合國家強制性標準規定。零部件生產企業生產的電動自行車零部件是否符合相關產品質量標準要求。電動自行車乘員頭盔生產者生產的電動自行車乘員頭盔是否符合產品質量法相關規定要求。
在流通領域,重點檢查銷售者相關證照是否齊全;是否履行進貨檢查驗收義務;銷售的電動自行車產品(含進口產品)是否經過強制性產品認證;是否在銷售場所醒目位置公示所售電動自行車取得強制性產品認證的相關信息;電動自行車及其銷售包裝上標注的認證證書所含內容是否與強制性產品認證證書內容相符合;產品質量是否符合國家強制性標準規定;是否存在拼裝、改裝、加裝電動自行車等違法行為等。(記者馬彥銘)
版權聲明:凡注明“來源:中國西藏網”或“中國西藏網文”的所有作品,版權歸高原(北京)文化傳播有限公司。任何媒體轉載、摘編、引用,須注明來源中國西藏網和署著作者名,否則將追究相關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