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評:嚴厲打擊危險廢物破壞環境違法行為
良好生態環境是增進民生福祉的優先領域,是建設美麗中國的重要基礎。隨著經濟社會發展,生產生活過程產生的具有毒性、腐蝕性、易燃性、反應性或者感染性的危險廢物日益增多,若處置不當可能對生態環境和人體健康造成有害影響。合理處置危險廢物,是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的題中之義,也是共建美麗家園的必要之舉。
一段時間以來,危險廢物非法轉移傾倒案件時有發生,暴露出危險廢物監管能力仍存在突出短板,必須要嚴厲打擊危險廢物破壞環境違法行為。新修訂的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完善了危險廢物污染環境防治制度。
近日,最高人民檢察院聯合公安部、生態環境部印發《關于深入打擊危險廢物環境違法犯罪和重點排污單位自動監測數據弄虛作假違法犯罪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連續第三年在全國開展專項行動,凝聚起打擊環境違法犯罪行為的合力。
近年來,三部門持續打擊危險廢物環境違法犯罪活動,相關環境違法犯罪高發勢頭得到遏制,特別是2021年專項行動成效顯著。專項行動期間,全國檢察機關共批準逮捕危險廢物污染環境犯罪1030件,同比上升69.6%。此外,檢察機關與公安機關、生態環境部門構建一體化聯動執法司法模式,實現“全方位打擊、全鏈條發力、全過程監督”,為打擊污染環境犯罪積累了寶貴經驗。堅持重拳出擊,才能不斷鞏固工作成效,保持打擊環境違法犯罪高壓態勢。
危險廢物污染環境大多屬于共同犯罪,違法產業鏈長、涉案人員多、作案手段隱蔽。打擊環境違法犯罪行為,必須突出重點。《通知》明確了兩方面工作重點,一是打擊無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或以合法資質為掩護的單位非法收集、貯存、利用、處置危險廢物,將危險廢物隱瞞為中間產物(產品)、副產物(品)等行為;二是嚴查不正常運行自動監測設備、篡改偽造自動監測數據、提供虛假證明等行為。著眼全鏈條,既堵住排放源頭,又扎緊治理籬笆;既壓實排污單位的主體責任,又夯實污染監測的監管責任,有助于更好提升打擊效能。
減少環境違法犯罪行為,必須疏堵并治。非法處置廢舊電瓶,跨省非法傾倒含酚廢物,非法傾倒廢油泥……生態環境部日前公布的9件打擊危險廢物環境違法犯罪典型案例啟示我們:利用現代信息技術、完善舉報獎勵機制,有助于更好發現犯罪線索;落實執法聯動、完善辦案制度,有助于精準打擊不法行為。此外,事后打擊不如事先防范。加強對企業的指導幫扶,加大環保法律法規宣傳力度,落實正向激勵措施,才能切實增強法治意識和環保意識,引導危險廢物規范化管理,防患于未然。
法者,治之端也。強化危險廢物利用處置能力,提高生態環境治理現代化水平,打擊違法犯罪只是第一步。我國危險廢物類別多,行業來源廣,危險特性復雜,除了工業企業,產生源還包括小微企業、個體工商戶、科研機構等,點多、面廣、種類雜、收集成本高。相關部門在引導參與者知法守法敬法的同時,更要提升危險廢物利用處置能力,實現精準治污、科學治污、依法治污,為保護生態環境奠定更堅實的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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