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2025年各級政府活動全面納入法治軌道
法治政府建設是全面依法治國的重點任務和主體工程,是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重要支撐。4月26日,記者從省司法廳獲悉,為認真貫徹落實《法治政府建設實施綱要(2021—2025年)》,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員會已印發《山西省貫徹落實〈法治政府建設實施綱要(2021—2025年)〉的實施方案》(以下簡稱《實施方案》),對推進法治政府建設工作作出規劃安排,明確了時間表、路線圖、任務書,努力推動法治政府建設率先突破。
《實施方案》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習近平法治思想,著眼山西省法治政府建設重點、難點問題,圍繞全方位推動高質量發展,確定了山西省法治政府建設的指導思想和主要目標,明確了主要舉措和任務分工,提出了推進機制和保障措施。同時,注重把握同山西省貫徹落實《法治中國建設規劃(2020—2025年)》《法治社會建設實施綱要(2021—2025年)》的實施方案和《山西省“十四五”政府治理能力現代化規劃》等有關文件間的協同關系,努力實現依法治省制度體系有機統一。
《實施方案》明確在更高起點上,把法治政府建設放在我省全方位推動高質量發展全局中統籌謀劃,到2025年,全省各級政府活動全面納入法治軌道,法治政府建設推進機制全面形成,各地區各層級法治政府建設協調并進,更多地區實現率先突破。
《實施方案》共10個部分,圍繞健全完善八大體系,即政府機構職能體系、依法行政制度體系、行政決策制度體系、行政執法工作體系、突發事件應對體系、社會矛盾糾紛行政預防調處化解體系、行政權力制約和監督體系、法治政府建設科技保障體系,制定了260項具有標志性、牽引性和山西特色的法治政府建設具體舉措。同時,提出加強黨的領導,進一步完善法治政府建設推進機制的保障措施,確保各項任務落地落實。
《實施方案》要求,各地區各部門要按照目標任務和時間節點,壓實責任、狠抓落實,發揮好法治政府建設的示范帶動作用,努力實現全面依法治省各項工作協同推進;要將《法治政府建設實施綱要(2021—2025年)》和實施方案貫徹落實情況作為法治政府建設督察重要內容,加強統籌協調、抓好督促落實,確保各項措施落到實處,各項目標任務如期完成。(記者楊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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