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發布修訂版新增產業禁限目錄 增加對新能源汽車配套制造等細分支持
人民網北京3月16日電 (池夢蕊)近日,北京市正式印發《北京市新增產業的禁止和限制目錄(2022年版)》。
《北京市新增產業的禁止和限制目錄》(以下簡稱《目錄》)于2014年7月發布實施,2015年、2018年先后進行了兩次修訂,本輪為第三次修訂完善。《目錄》是北京治理“大城市病”、促進減量提質、推動集約高效發展的重要政策文件。《北京城市總體規劃(2016年-2035年)》(以下簡稱新版城市總體規劃)等政策文件均要求嚴格執行《目錄》。
《目錄》不是要限制發展,而是為了“瘦身健體”,推動首都實現高質量發展。《目錄》旨在從源頭上嚴控非首都功能增量,與疏解退出不符合首都功能定位的一般性制造和污染企業等存量調整措施緊密結合,共同助力北京轉型發展,不斷優化提升首都功能。
《目錄》嚴守新增產業和功能底線,與《北京市加快科技創新發展新一代信息技術產業的指導意見》等構建高精尖經濟結構系列政策文件一道打出“組合拳”,著力優化經濟結構、促進產業轉型升級,共同形成北京市指導產業發展的基本制度框架。
錨定“雙碳”目標 強化生態環保
助力北京率先實現碳達峰、碳中和目標,引導新增產業和功能發展更加綠色低碳、生態環保。全市層面由原禁止新增燃煤火力發電、燃氣熱電聯產調整為禁止新增火力發電、熱電聯產(保障城市應急備用、調峰和基本運行除外)。
關注民生便利
對與群眾日常生活密切相關的生產、生活性服務業予以支持
適應傳統商圈改造、新業態發展和便民服務需求,對核心區、城四區、城市副中心餐飲業措施進行調整。為方便市民收寄快遞,進一步細化快遞服務業措施,對智能快件箱和快遞服務站運營企業予以支持。此外,結合疫情防控等應急保障需要,進一步明確《目錄》不適用于“應急保障項目”。
加強產業引導 助力構建高精尖經濟結構
《目錄》立足首都城市戰略定位,繼續嚴格禁限不符合首都功能和北京率先實現“雙碳”目標的一般性制造業。同時,銜接落實支持高精尖產業發展系列規劃政策,引導產業鏈供應鏈優化升級,推進先進制造業與生產性服務業深度融合,助力科技創新、構建高精尖經濟結構。
如制造業相關措施中,增加對氫能、智能網聯和新能源汽車配套制造等細分支持。對數據中心的管理,不再單純依據PUE值,而是綜合考量業務功能、能耗、水耗等因素,引導數據中心分區分類梯度布局、統籌發展。
落實核心區控規等要求 進一步突出分區域差異化管理
根據新版城市總體規劃提出的城市空間結構,以及核心區控規、城市副中心控規和分區規劃等相關要求,本次修訂,進一步強化分區域差異化管理。在原“1+4”管理措施基礎上(“1”指適用于全市范圍的基礎措施,“4”分別適用于中心城區、城市副中心、其他平原地區、生態涵養區),提出“1+5”管理措施(“1”指適用于全市范圍的基礎措施,“5”分別適用于核心區、城四區、城市副中心、其他平原地區、生態涵養區),進一步體現分區域梯度發展和承接。將核心區單列,在沿用《目錄》(2018年版)主要管理措施基礎上,強化對電力生產、道路運輸等行業的管理措施,促進核心區提升環境品質,建設政務環境優良、人居環境一流的首善之區。
利企便民 健全完善《目錄》執行機制
進一步明晰職責,落細落實工作機制。聯席會議辦公室設在市發展改革委,加強統籌協調、做好總結交流等;市經濟和信息化局、市生態環境局、市商務局等成員單位依職責負責相關條目的解釋、提出修訂建議,根據需要制定實施細則和相關配套措施等,促進市場主體準確理解和有效執行《目錄》。
政策解讀:
1、《目錄》實施七年多來執行效果如何?
北京市禁限目錄于2014年7月發布實施,2015年、2018年先后進行了兩次修訂,本輪為第三次修訂完善。北京市發改委有關負責人表示,《目錄》不是限制發展,而是為了“瘦身健體”,推動首都實現高質量發展。
從《目錄》實施7年多以來的效果看,嚴控非首都功能增量效果明顯,不予辦理新設立或變更登記業務累計近2.4萬件。從嚴調控的采礦、制造、農林牧漁、批發零售業能源消費總量持續下降,占比從2013年的25.3%下降至2020年的21%。
與此同時,科技、商務、文化、信息等高精尖產業新設市場主體持續增加,占比從2013年的40%上升至2021年的62%;高技術產業快速發展,增加值占比由2013年的21.6%上升至2021年的27%。
此外,區域差異化管理措施使得各區域的定位更加明晰,新設市場主體逐步在城市副中心、平原新城聚集,各區產業投資與功能定位更趨匹配,空間布局進一步優化。
2、“碳達峰碳中和”背景下《目錄》有何考慮?
實現碳達峰、碳中和是我國向世界作出的莊嚴承諾,北京市“十四五”規劃綱要明確提出,要實現碳排放穩中有降,碳中和邁出堅實步伐,為應對氣候變化做出北京示范。此次《目錄》修訂,瞄準“雙碳”目標,強化生態環保,引導新增產業和功能發展更加綠色低碳、生態環保,助力北京率先實現碳達峰、碳中和目標。
比如,全市層面由原禁止新增燃煤火力發電、燃氣熱電聯產調整為禁止新增火力發電、熱電聯產(保障城市應急備用、調峰和基本運行除外)。
3、有哪些修訂與老百姓生活密切相關?
此次《目錄》修訂,對與群眾生活密切相關的生產、生活性服務業予以支持。
比如,適應傳統商圈改造、餐飲新業態發展和便民服務需求,對核心區、城四區、城市副中心餐飲業措施進行適當調整。為方便市民收寄快遞,進一步細化快遞服務措施,對智能快件箱和快遞服務站運營企業予以支持。
4、此次修訂對制造業管理措施有何調整?
《目錄》旨在從源頭上嚴控非首都功能增量。本次修訂,立足首都城市戰略定位,繼續嚴格禁限不符合首都功能定位和北京率先實現碳達峰、碳中和目標的一般性制造業。同時,銜接落實支持高精尖產業發展系列規劃政策,引導產業鏈供應鏈優化升級,推進先進制造業與生產性服務業深度融合,對符合首都功能定位的高精尖產業予以細分支持,助力科技創新、構建高精尖經濟結構。
如核心區、城四區、城市副中心以外的平原地區,及生態涵養區市級以上園區內化學原料和制品制造、黑色金屬或有色金屬冶煉壓延加工管理措施中,增加對氫能、智能網聯和新能源汽車配套制造等細分支持。
5、《目錄》如何適應常態化疫情防控要求?
此次修訂,結合疫情防控等應急保障需要,進一步明確《目錄》不適用于“應急保障項目”。同時,在一些具體行業管理措施中對應急物資供應不作禁限。
比如,核心區、城四區、城市副中心以外的平原地區,以及生態涵養區市級以上園區內,在基礎化學原料制造中對保障醫院、科研機構、重點企業應用的氣體生產細分支持,紡織業管理措施中對保障城市基本運行和應急需要的紡織制成品制造等予以除外。
6、將核心區單列的主要考慮是什么?
首都功能核心區是全國政治中心、文化中心和國際交往中心的核心承載區,是歷史文化名城保護的重點地區,是展示國家首都形象的重要窗口地區。新版城市總體規劃提出構建“一核一主一副、兩軸多點一區”的城市空間結構,其中“一核”即首都功能核心區。2020年8月,黨中央、國務院批復核心區控規。
為貫徹落實新版城市總體規劃及核心區控規等相關要求,進一步強化分區域差異化管理,此次修訂,將核心區單列,在沿用《目錄》(2018年版)主要管理措施基礎上,強化對電力生產、道路運輸等行業的管理措施。這是嚴格落實核心區功能定位,促進核心區提升環境品質,建設政務環境優良、人居環境一流的首善之區的有力舉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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