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無人駕駛”又有新進展
近期,天津市“無人駕駛”又有新進展。日前,市交通運輸委、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印發了《天津市智能網聯汽車道路測試與示范應用實施細則(試行)》(以下簡稱《細則》)。《細則》鼓勵智能網聯汽車相關技術研發與創新,引導我市智能網聯汽車與應用場景深度融合,為加快建設智慧城市提供支撐。
目前,道路測試與示范應用是開展智能網聯汽車技術研發和應用不可或缺的重要環節。《細則》適用于在我市行政區域范圍內進行的智能網聯汽車道路測試與示范應用,將道路測試和示范應用的范圍規定在包括高速公路在內的公路、城市道路和區域范圍等區域。對于提出道路測試的主體、示范應用的主體的申請條件、提交材料等,《細則》中明確,道路測試主體憑《機動車登記規定》所要求的證明、憑證,向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門申領試驗用機動車的臨時行駛車號牌。同時,智能網聯汽車如在測試、示范應用期間發生交通違法行為,將按照我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對測試駕駛人進行處理。(記者 萬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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