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5日,最高法舉行新聞發布會,發布飼養動物損害責任典型案例。最高法民一庭副庭長杜軍表示,禁止飼養的烈性犬等危險動物造成他人損害,動物飼養人或管理人應承擔侵權責任。
杜軍介紹,比如,某市養犬管理規定禁止飼養藏獒。飼養人違反規定,飼養了一只藏獒。當藏獒咬傷他人時,不論飼養人采取何種管理措施,也不論被侵權人是否存在逗弄藏獒等行為,飼養人都應承擔賠償責任。(李佳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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