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記者提問:美方在多個場合宣稱中方漁船非法捕撈,請問中方對此有何評論?
汪文斌:美國一向自詡為漁業資源養護先鋒。然而,近年來不斷有證據顯示,美國漁船慣于在公海和他國管轄海域非法捕撈。例如,美國南太平洋金槍魚公司和跨全球產品公司的多艘漁船被發現多次在禁漁期間投放集漁裝置,違法捕撈鯨魚和鯊魚,并存在騷擾隨船國際觀察員等行為。美國一些船隊還在南非和加拿大等國管轄海域肆意非法捕撈龍蝦和巖蝦,被有關國家逮捕罰款。
在國際漁業履約方面,美采用“合則用,不合則棄”的雙重標準。在有關區域漁業組織會議上,美漁業官員強硬要求他國履約,卻對自身履約“網開一面”。例如,在中西太平洋漁業委員會,美一方面對其他成員國違反禁漁規定的行為窮追不舍,另一方面,美國卻將美屬薩摩亞、關島、北馬里亞納群島等海外領地解釋為“小島嶼發展中國家”,使其不正當享有在禁漁期“合法”作業的權利。
中國是負責任的遠洋漁業國家,一向依法依規開展遠洋捕撈活動,堅持“零容忍”打擊非法捕撈,持續提升遠洋漁業履約能力和監管水平。開展公海自主休漁,深化雙邊漁業合作,積極參與國際和區域漁業管理組織,促進國際漁業資源科學養護和可持續利用。
我們奉勸美方在遠洋捕撈問題上,首先把自己的事情做好,而不是打著環保和人權名義,以裁判者、執法者自居,動輒對他國正常漁業活動指手畫腳,將本質上屬于漁業的問題政治化工具化。同時也希望美以坦誠溝通、協同合作的方式,與各方一道,共同維護良好國際漁業秩序。(制作 樂小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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