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升級“一戶多人口”電價政策 減輕居民電費負擔
中新網昆明4月9日電 (羅婕)記者9日從云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獲悉,該省升級“一戶多人口”電價政策,將人數認定標準從10人以上降至6人及以上,并擴大政策執行范圍,減輕用電量較大的多人口家庭電費負擔。
近年來,隨著居民生活水平日益提高,居民用電需求持續增長。云南省近日制定印發《關于完善居民“一戶多人口”電價政策有關事項的通知》(下稱《通知》),減輕“一戶多人口”家庭電費負擔,提高居民用戶用電滿意度。
目前,云南省對“一戶一表”抄表到戶的城鄉居民用戶設立每戶每年1560千瓦時的電能替代電量,居民到戶電價為每千瓦時0.36元。年用電量超過1560千瓦時的用戶,按居民階梯電價政策執行,具體為:年用電量在1561—3600千瓦時之間,每千瓦時0.45元;年用電量3601—4680千瓦時之間,每千瓦時0.5元;年用電量超過4680千瓦時,每千瓦時0.8元。
“一戶多人口”電價政策是指在同一住址共同居住生活的居民人口數達到一定標準后,給予電費優惠的政策。2012年,云南省印發《關于我省實施居民階梯電價有關問題的通知》,規定對于“一戶一表”改造的城中村及城郊結合部居民用戶,若每套住宅常住和租房人員超過10人,且居住時間超過3個月的房屋出租戶業主,可申請執行居民合表電價每千瓦時0.51元,有效減輕用電量較大的多人口家庭電費負擔。
《通知》內容顯示,云南省將從三個方面對居民“一戶多人口”電價政策進行完善。在認定標準上,云南將“一戶多人口”人數認定標準從10人以上降至6人及以上。在政策認定依據上,統一以云南省公安部門核發的《居民戶口簿》《云南省居住證》等在同一住址共同居住生活的居民(包括持云南省核發長期居住證明的境外人士)數量為準。還將擴大政策執行范圍至云南省所有未將住宅用于經營活動的“一戶一表”居民用戶。
值得注意的是,居民用戶申請執行居民合表電價,自申請日次月起生效,原則上有效期為兩年?!锻ㄖ纷?024年5月1日起執行。(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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