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擬將租房押金租金納入監管
北京擬將租房押金租金納入監管 《北京市住房租賃押金托管和租金監管暫行辦法(征求意見稿)》公開征求意見,截止時間為3月5日
2月27日,《北京市住房租賃押金托管和租金監管暫行辦法(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征求意見稿》)公開征求意見,其中提出,擬將住房租金納入監管。住房租賃合同約定單次收取租金數額超過三個月租金的,全部租金應當按合同約定時間、金額存入租金監管賬戶。承租人可查詢租金監管賬戶內金額。
記者了解到,為落實《北京市住房租賃條例》要求,進一步防范住房租賃企業經營風險,保障押金、租金安全,維護租賃當事人合法權益,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北京市住建委會同北京市住房資金管理中心(以下簡稱市資金中心)研究起草了《征求意見稿》。
《征求意見稿》共五章、二十一條,意見征求截止時間為3月5日。
焦點
押金、租金如何監管?
《征求意見稿》主要面向北京市范圍內承租他人住房從事轉租業務的住房租賃企業。
《征求意見稿》中明確,押金按照住房租賃合同約定的時間、金額存入押金托管賬戶。
住房租賃合同約定單次收取租金數額超過三個月租金的,全部租金應當按合同約定時間、金額存入租金監管賬戶。
交租金會不會變復雜?
整體新政策實施后并不復雜。《征求意見稿》規定,在繳納租金方面,單次收取租金數額超過三個月租金的,租金按照合同約定時間、金額存入租金監管賬戶。租金監管賬戶收到存入的租金后,三個月租金部分在一日內劃轉至住房租賃企業賬戶。其余租金按月劃轉至住房租賃企業賬戶,每次劃轉金額為一個月的租金的本金和同期利息,租金不足一個月的以實際為準。
退租時方便退押金嗎?
為確保押金、租金安全,同時保障押金、租金及時退還,《征求意見稿》規定住房租賃合同期滿或解除后一個工作日內,住房租賃企業應當提出押金、租金退還意見,明確是否扣除押金或租金以及擬扣除費用明細。
承租人同意退還意見的,押金、租金按退還意見退還;承租人不同意的,可通過協商、調解、訴訟、仲裁等途徑解決。
出現押金、租金糾紛怎么解決?
《征求意見稿》對此有詳細的規定。一方面,住房租賃企業應當向承租人提供查詢渠道,承租人可通過住房租賃合同備案編號等信息查詢本人在押金托管、租金監管賬戶內金額。另一方面,對于日常監管發現未履行押金托管與租金監管或存在經營風險的,可以暫停向住房租賃企業撥付租金監管賬戶內的資金,由各區住建房管部門監管賬戶內的資金撥付;住房租賃企業未按照規定履行押金托管、租金監管,或者未按期退還剩余押金、租金的,依據《北京市住房租賃條例》等法律法規進行處罰。
租金、押金賬戶誰來管?
《征求意見稿》明確,北京市住房資金管理中心負責押金托管賬戶和租金監管賬戶管理工作。
市資金中心會同市住建委、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北京監管局,綜合商業銀行管理能力、服務效率、研發水平、經營狀況等因素,經公開招標,選定可從事押金托管、租金監管工作的銀行。
市資金中心應當在中標商業銀行中開設押金托管賬戶、租金監管賬戶,也可使用已開立的押金托管賬戶進行租金監管。上述賬戶均為專用存管賬戶,不透支;除另有規定外,不支取現金。
如何確保租金、押金賬戶安全?
《征求意見稿》規定,市資金中心開設押金托管賬戶、租金監管賬戶后,將押金托管、租金監管賬戶信息向市住建委備案。
市住建委、市資金中心、中介協會應當在門戶網站公示押金托管賬戶、租金監管賬戶信息。
住房租賃企業應當在經營場所、網絡服務端醒目公示押金托管賬戶、租金監管賬戶信息,并主動告知承租人押金托管和租金監管有關規定。
市資金中心需變更押金托管賬戶或租金監管賬戶的,應當選擇中標銀行開設新賬戶,押金或租金全部轉入新賬戶后,方可注銷原賬戶。變更新賬戶后的三個工作日內,市資金中心將新賬戶信息向市住建委備案。
此外,北京市鼓勵在押金托管、租金監管中使用數字人民幣。
■ 追訪
專家:新規可預防和化解押金租金糾紛問題
北京房地產中介行業協會秘書長趙慶祥向記者介紹,《征求意見稿》劍指住房租賃市場的租金押金亂象,實施后對促進住房租賃中介行業健康發展、依法維護租賃當事人權益都有重要意義。
近年來,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聯合多部門多次印發相關文件,明確要求對住房租賃企業收取押金、租金加強監督管理。此外,2022年9月1日起施行的《北京市住房租賃條例》,對租金押金監管也提出明確規定。《征求意見稿》針對押金托管、租金監管制定了具體的實施細則,確保條例相關內容落地實施。
趙慶祥表示,《征求意見稿》是《北京市住房租賃條例》的配套文件之一,在住房租賃管理服務制度體系中具有重要地位。根據投訴數據統計,押金租金糾紛占住房租賃糾紛七成以上,另外住房租賃企業“爆雷”也多是因為沉淀押金租金形成了“資金池”。
此次住建部門起草的《征求意見稿》,明確北京市住房資金管理中心和北京房地產中介行業協會發揮各自優勢,共同承擔押金租金管理工作,應該可以預防和化解大部分的住房租賃糾紛問題,促使住房租賃企業經營模式轉型升級,促進住房租賃中介行業高質量發展。
新京報記者 曹晶瑞 耿子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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