棚改樓成危樓,沒有一處裂縫是無辜的
“回遷第二年,墻體就有了裂痕”“這樣的‘豆腐渣工程’竟然通過了竣工驗收”……據新華社12月5日報道,黑龍江省綏化市明水縣和諧家園小區是個棚改小區,建成僅9年,三棟樓全部被鑒定為D級危樓,屬工程質量事故,300多戶居民被迫連續4年在外租房或投親靠友。但在相關責任人被依法采取強制措施后,危樓拆除重建工作遲遲未開始。目前,當地已加快啟動所涉棚改小區危樓拆除工作,計劃2024年底前完成重建。
新建成不久的小區樓房,直接成了危房,令人震驚——“地面不平高差超過5厘米”“回遷第二年墻體就有裂痕”,凸顯了問題的嚴重性。棚戶區改造、回遷安置等本是民心工程,如今卻成了百姓的鬧心事、傷心事。
此前,個別地方的棚改房、回遷房等安置房都曾被曝光存在質量問題。比如,有的回遷房被居民發現竟然用紙做房門,墻體滲水,在家跳一下“整個房子都在顫抖”;有的地方的安置房出現地基下沉、整體傾斜、開裂;有的甚至直接成為“樓脆脆”“樓倒倒”……
安置房出現這類“先天不足”,主要原因是施工方偷工減料、建設標準縮水,進而導致房屋質量出現問題。這背后往往存在監管不力的問題,有的甚至可能存在監管與施工、監理、驗收等各環節利益合謀的情況——大家對潛在問題心知肚明,但在裝聾作啞方面十分默契。正如上述地方紀委監委調查所發現的,時任住建局局長、質量監督站站長等人存在失職失責問題。
一個監管環節失守,帶來的危害和代價是巨大的。以涉事小區為例,總投資超2000萬元,在被鑒定為危房后,政府每年要給每戶居民4800元臨時安置費,要對商戶經營損失給予補償……如此反復折騰之下,不但不少資金被搭了進去,百姓也沒有收獲安居和幸福。
緊盯個案,對相關責任人追責問責是必須的,這也是百姓的心聲。但更重要的是,透過此事,要真正形成“前車之鑒”,給更多地方以警示和教育。從這個角度上說,對房子里的每一處裂縫都應有回答:施工過程中,監管部門有無故意放水?竣工驗收是如何通過的?“第二年就裂縫”為何拖了9年沒有解決?
進而言之,相關方面在解決危房之困的同時,要舉一反三——為什么類似回遷房、棚改房等安置房項目容易滋生腐敗和偷工減料等行為?除了“花政府的錢不心疼”外,還有沒有制度漏洞?如何保障安置房的安全和質量?
不能因安置房性質特殊或者“不賺錢”、利潤低就降低建設標準。某種程度上,與商品房有市場檢驗的約束相比,安置房更加考驗監管和施工的良心,嚴格監管是房子合格與否、安全與否的重要防線。在民生問題上,除了補“裂縫”更要夯“地基”,與其事后推倒重來,不如事前堅定立場、經得住誘惑、守得住初心,這樣才可能為老百姓辦實事、辦好事。
棚改樓變危樓,傷財更傷心。這種事情,絕不能有續集。(工人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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