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地發文要求減少藥店“無序競爭”
廣州日報訊 (全媒體記者 涂端玉)近期,多地陸續發文,要求行業強調經營秩序,避免藥店陷入“無序競爭”當中。
四川省藥監局日前對外發布《四川省藥品零售(連鎖)企業監督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公開征求意見,其明確:藥品零售連鎖總部必須對連鎖門店實施“七統一”管理、規范轉加盟行為等,以防范藥品零售企業野蠻生長、無序競爭,引導藥品零售產業持續、健康的高質量發展;無獨有偶,近期遼寧省藥監局發布的《遼寧省藥品零售連鎖經營監督管理辦法(試行)》也強調了藥店經營秩序等內容要求。
去年,廣東省藥監局印發的《廣東省藥品零售連鎖經營監督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就對開辦連鎖企業需要的藥店數量提出明確要求稱:開辦連鎖企業的,除各項手續合規外,還應提供10家以上擬變更直營店的資料和情況說明等在內的資料?!掇k法》指出,直營店數量少于10家的,連鎖企業應當申請注銷連鎖企業(總部)《藥品經營許可證》,連鎖門店需要繼續經營藥品的,連鎖企業應當按照相關的規定辦理許可變更手續。加盟店如果不再執行連鎖企業“七統一”管理規定的,連鎖企業應當向加盟店《藥品經營許可證》發證機關申請變更經營方式;加盟店也可以自行申請變更經營方式,退出連鎖企業。(廣州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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