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名駕駛員終生禁駕
本報訊(記者 安然)市交管局昨天發布消息,警方近期對在本市發生交通事故后逃逸構成犯罪的8名駕駛員,依法作出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且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的處罰。
這8名駕駛員因發生交通事故后逃逸構成交通肇事罪,已分別被法院依法判決,交管部門依法對其終生禁駕。8人中年齡最大的52歲,年齡最小的33歲。
2021年7月8日,在密云區陽光街開元小區口燈崗處,賈某軍駕駛小型越野客車與電動自行車發生事故,造成電動自行車駕駛人倒地受重傷。事故發生后賈某軍駕車逃逸,后被民警查獲。密云區人民法院審理后,依照刑法相關規定,判處賈某軍有期徒刑一年二個月。
2021年10月11日,在門頭溝區潭柘寺鎮千峰街與桃花溪路路口以西處,劉某醉酒后駕駛小轎車與張某某駕駛的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一人重傷、一人輕傷,劉某肇事后找人頂替逃離現場,后被民警查獲。門頭溝區人民法院審理后,依照刑法相關規定,判處劉某有期徒刑四年六個月。
終生禁駕是一項嚴厲的禁止性管理措施,目前,全國已實現交管信息聯網,駕駛人信息將錄入全國機動車駕駛員管理系統,實施動態監管。被終生禁駕的駕駛人終生不能再重新報考駕駛員資格。(北京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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