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發布環境資源審判白皮書助推經濟社會發展全面綠色轉型
中新網天津6月5日電 (周亞強)天津市高級人民法院5日下午召開新聞發布會,介紹2022年天津法院環境資源審判工作情況,并發布《天津法院環境資源審判白皮書(2022年)》及典型案例。
記者從會上獲悉,2022年,天津法院新收各類環境資源案件3471件,審結3731件(含舊存)。其中,共受理民事案件3185件,審結3414件,類型涵蓋礦、林、農、水、電等資源類,文物和文化遺產保護類以及海洋保護、相鄰環境、污染侵權類等,案由范圍不斷擴大,社會關注度日益增長。
根據白皮書,環境資源民事案件整體呈現以下特點:一是環境資源類案件調解成功率較高。2022年調解結案占全部已結環境資源民事案件的46%;二是資源開發利用類案件總體占比較大,約占環境資源民事案件總數的70%;三是環境侵權類案件以噪音污染、采光權糾紛等常見糾紛類型為主,約占77%;四是合同類糾紛案件適用民法典綠色條款的情形越來越多;五是民事審判嚴格貫徹損害擔責、全面賠償原則,依法追究污染環境、破壞生態侵權者的民事責任,促進自然資源合理開發利用,加強文物和文化遺產保護,依法保障人民群眾的人身、財產和環境權益。
“環境資源審判工作涵蓋環境和資源兩大類案件,涉及刑事、民事、行政三個訴訟門類,具有不同法律關系交織和法律責任競合的特征,點多面廣,內容豐富,類型復雜,審判理念與裁判規則也有其特殊性。”據介紹,近年來,天津法院依法嚴厲懲治環境資源類刑事犯罪,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環境資源民事權益,督促和支持行政機關依法行政,通過體制機制創新,積極構建多方參與的環境資源司法保護新格局,取得了一系列積極成效。
會上同時發布了天津高院新印發的《關于為天津市綠色低碳高質量發展提供司法服務和保障的實施意見》,從多方面對法院具體工作提出要求,助推經濟社會發展全面綠色轉型。
天津高院黨組成員、副院長翟紅表示,下一步將不斷創新環境資源審判工作機制,服務京津冀協同發展國家戰略,切實發揮環境資源審判職能作用,為天津綠色低碳高質量發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服務和保障。(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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