設置首席合規官能否成為更多企業“標配”
海凝
近年來,在全球市場競爭中持續強化企業合規已成為一項新趨勢,我國中央企業的合規管理也在探索中不斷強化。作為央企合規管理工作的一大亮點,截至目前,已有68家中央企業集團和631家重要子企業設置了首席合規官,全系統合規管理人員超過2.8萬人。
企業經營合規與否,既關系到企業自身經營風險和穩健發展,也關系到市場秩序、市場公平和消費者權益。因為企業唯有合規經營,才能贏得合作伙伴和目標客戶信任,其各項權益才能獲得法律保護。反之,如果企業存在違規經營行為,將面臨違約、違規帶來的多重風險。所以,無論是央企還是其他企業,都應該做到了解各類規則并依規經營,以防控發展風險。
為推動央企加強合規管理,國務院國資委去年8月份公布了《中央企業合規管理辦法》,并于去年10月1日起施行。該管理辦法既提出“中央企業設立合規委員會”,而且明確“中央企業應當結合實際設立首席合規官”。剛過去5個多月,近七成中央企業集團總部已設立首席合規官。從時間和覆蓋面來說,這一成績值得肯定,但要持續推進力爭實現100%。
對央企而言,通過設置首席合規官,加強企業合規化管理,首先,有助于國有資產保值增值。只有確保經營合規,才能確保經營安全,在此基礎上央企才有望實現經營目標,國有資產才能保值增值。企業經營必須合規,一旦違規經營就意味著面臨各種各樣的風險,最終因為違規付出的代價有可能遠遠大于違規所得,危害深遠。
其次,對其他企業有示范意義。實際上,不僅是央企在反壟斷、反商業賄賂、社會消費、生態環保、安全生產、勞動用工、稅務管理、數據保護等領域需要規避各種風險,地方國企以及很多民營企業在這些領域也同樣需要加強自我合規保護。由于央企被譽為“共和國長子”,其在經營管理上的一舉一動都受到關注,所以,央企設置首席合規官,對其他企業也有一定示范價值。
可能有人會說,如今大型企業基本都有法務部,很多中型企業也有法律顧問,會對涉及合同涉及法律的事項進行把關,可避免不合規問題帶來經營風險,再設置首席合規官是否疊床架屋純屬多余?實際不然。企業法務部負責人或者法律總顧問,并不等于首席合規官。因為首席合規官是企業合規經營的負責人,負責指導、監督企業合規經營,承擔的責任比前述兩個崗位負責人要大。
設置首席合規官也是一種趨勢。2021年,國際標準化組織印發《合規管理體系要求及使用指南》就已明確,應當指定一人對合規管理體系運行負有職責、享有權限。據說世界銀行、經合組織等國際組織鼓勵企業設立首席合規官,并作為評估合規管理水平的重要指標。這表明我國央企設置首席合規官也是順勢而為。其他企業也要看到這種趨勢,將設置首席合規官作為“標配”。
目前,很多新型企業都設有首席運營官、首席技術官、首席財務官、首席人力資源官等,但恰恰缺少首席合規官。希望隨著央企設置首席合規官后,其他企業能夠及時借鑒這種崗位設置和制度安排,為企業安全穩健發展提供強有力的合規支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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