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自貿法院敲響環境資源刑事案件“第一槌”
中新網天津3月2日電(周亞強)記者2日從天津自由貿易試驗區人民法院獲悉,近日,該院公開審理一起非法捕撈水產品案,系該院環境資源案件民刑“二合一”集中審理改革以來的首起涉環境資源刑事案件。
據悉,經法院審理,被告人王某對其在禁漁期內使用禁用漁具捕撈水產品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主審法官當庭宣判,認定王某犯非法捕撈水產品罪,判處其拘役兩個月、緩刑四個月、罰沒作案工具。王某表示認罪認罰,不上訴。
“我們制定出臺了天津自貿法院《關于環境資源案件受理案由的工作指引(試行)》,將民事七大類的二十多個案由和刑事六大類的二十多個案由的案件納入生態城環資法庭案件受理范圍。”相關負責人告訴記者,生態城環資法庭作為天津自貿區法院專業環資審判機構,目前已受理兩件環境資源刑事案件,接下來將深入推進環境資源案件民刑“二合一”審判,嚴厲打擊破壞生態環境的犯罪行為,打好“青山綠水、持續發展”保衛戰。(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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