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60條惠及臺胞措施”修訂版發布
中新社廣州2月7日電 (記者 郭軍)記者7日從廣州市臺辦獲悉,由該辦與廣州市發展改革委新修訂的《關于進一步深化穗臺經濟社會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2023年修訂版),近日正式發布。
據了解,此前的《關于進一步深化穗臺經濟社會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于2018年7月出臺,受到廣大在穗臺胞臺企歡迎。2023年2月1日發布的修訂版著重從惠及臺胞政策紅利、拓寬臺企發展渠道、幫助臺企轉型升級、支持輔導臺企上市、鼓勵融入廣州南沙發展、提供精準涉臺服務、保護臺商合法權益等七個方面進行了進一步的規范,條款總數仍為60條。
記者了解到,修訂后的政策條文聚焦粵港澳大灣區發展機遇,多條政策第一時間將新近出臺的《廣州南沙深化面向世界的粵港澳全面合作總體方案》精髓內容融入其中。如修訂后的政策第2條和第51條,規定在穗臺資企業與本市企業同等享受先行啟動區鼓勵類產業企業減按15%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政策優惠,在廣州行政區域范圍工作的臺灣高端人才或緊缺人才可按程序申領粵港澳大灣區個人所得稅優惠政策財政補貼。因應廣州打造國際科技創新樞紐,第7條和第8條鼓勵臺資企業積極申報“高新技術企業”“專精特新”中小企業資質,規定認定“高新技術企業”可獲累計最高100萬元人民幣的財政補貼,所得稅減免至15%。“專精特新”小巨人可獲最高100萬元人民幣的一次性獎勵。
同時,此次政策修訂注重落實落細保障臺灣同胞福祉和在廣州享受同等待遇的具體制度設計和政策安排。
據了解,廣州是臺商投資大陸的首選地和投資聚集程度較高的地區之一,截至目前,歷年累計批準臺資項目4111宗,投資總額277億美元,合同臺資149億美元,實際到位臺資90億美元,常駐在穗的臺商及眷屬超2萬人。(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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