贛州河灘“挖寶”吸引網紅直播 當地文物局發布通告
江西贛州部分河灘“挖寶”吸引網紅直播 當地文物局通告嚴禁個人進行考古調查
博物館懇請公眾不要私自挖掘文物
近日,江西贛州干旱水位下降,部分河灘裸露,引來數百人“挖寶”。也有不少網紅博主被流量吸引,帶著金屬探測儀到當地直播挖掘。11月2日,贛州市文物局發布《關于加強水下出露文物保護管理的通告》,嚴禁任何個人以任何形式進行水下文物考古調查、勘探、發掘等活動。
江西贛州水位下降引來不少人“挖寶”
江西贛州的章水、贛江是江西省內兩條河流,今年因持續干旱,兩河水位持續下降,大片河床逐漸裸露出水。短視頻平臺上,有市民稱江邊游玩時,在河灘發現一些零散的瓷片。消息傳開之后,引來不少人涌入兩岸河灘“尋寶”。
其中,在章貢區東河浮橋附近,大片灘涂上有很多人涌入。有人帶著孩子體驗稀奇,有人拿著鋤頭鐵鍬尋寶,甚至還有不少人背著金屬探測儀進場。還有不少網絡主播趕到河灘,進行尋寶直播。
陳先生住在贛州市章貢區,其中網上熱議的古浮橋離他家不遠。“在我小的時候,就經常能從江邊、農田里撿到銅板,也不新鮮。”陳先生說,今年持續干旱后水位下降,不少周圍的居民開始“挖寶”。陳先生說,現在河灘邊,一多半是看熱鬧的,另有不少人是網紅來這里擺拍、打卡的。“最可笑的是我見過的一個主播,好像是賣車的,錄視頻的時候賣了一通關子,到最后強調自己是開著某某品牌二手車,跑了多遠多遠來挖寶的,就是來蹭流量的。”另一位居民劉先生表示。“挖寶”在網上火了以后,不少街坊鄰居,在岸邊擺攤賣鐵鍬了。“我覺得比起挖寶,賣鐵鍬、租鐵鍬更賺錢,畢竟真的挖到了好東西,應該要上交的,誰也不敢留。”他說。
同時,北青報記者在短視頻平臺上注意到,大部分提起“贛州尋寶”話題的賬戶,都是鑒寶類、典當類、車評類,甚至是電商類博主。
文物部門在河道發現清代石柱
北青報記者還咨詢了贛州博物館。工作人員表示,近期博物館就接到了3起有價值的線索,經過確定,是居民在當地挖到的宋朝時期的石碑。同時她透露,上月底,當地文物部門在河道考察時,發現多件清代石柱、石碑,上邊刻有“贛南道東關”字樣。工作人員表示,清代的“贛南道”存在時間很短,史書上僅有只言片語的資料,這批石柱的發現,對研究贛州歷史文化意義重大。如果是非專業的人員私自挖掘,很容易造成文物損壞,懇請大家不要到當地隨意挖掘,避免破壞其考古價值。
律師:考古發掘必須履行相關報批手續
北京京本律師事務所主任連大有律師表示,依據《文物保護法》第五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地下、內水和領海中遺存的一切文物,屬于國家所有。同時依據《文物保護法》第十二條,發現文物及時上報或者上交,使文物得到保護的單位或者個人,由國家給予精神鼓勵或者物質獎勵。第二十七條規定,一切考古發掘工作,必須履行報批手續。且地下埋藏的文物,任何單位或者個人都不得私自發掘。因為文物的所有權歸國家所有,明知有文物去挖明顯違法。挖掘文物的單位必須是具有挖掘資格的單位,且挖掘工作要履行報批手續。考古發掘的文物,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不得侵占。如果在挖掘過程中,導致文物損壞的,輕者會承擔行政責任,重者要承擔刑事責任。
當地文物局表示擅自挖掘出售文物違法
11月2日,贛州市文物局通過江西省人民政府新聞辦公室官方公眾號發布通告,為加強水下出露文物保護管理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下文物保護管理條例》相關規定,現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有依法保護水下文物的義務。嚴禁任何個人以任何形式進行水下文物考古調查、勘探、發掘等活動。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以任何方式發現疑似水下文物的,應當及時報告當地政府或者就近的文物部門,并上交已經打撈出水的文物。廣大市民朋友們應主動將發現、搜集的文物上交屬地文物行政主管部門保管,對盜撈、哄搶、隱匿、販賣文物的行為進行舉報,對主動上交文物和舉報文物犯罪線索有功人員,文物局將予以獎勵。同時,文物局將會同公安部門開展打擊防范水下出露文物犯罪專項行動,對私自收購水下出露文物,將文物出售給文物販子的違法犯罪行為,將依法予以嚴厲打擊。
文/本報記者 王浩雄 統籌/蔣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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