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保監會要求財險公司排查短期健康險業務
中國證券報記者8月9日獲悉,銀保監會財險部近日向多家財產保險公司下發的《關于部分財險公司短期健康保險業務中存在問題及相關風險的通報》指出,部分財險公司異化短期健康險業務,要求財險公司及時排查并于8月19日前報送自查整改報告。
業內人士認為,此舉對財險公司經營短期健康險的風險管理能力提出更高要求,有利于引導短期健康險業務規范發展。
短期健康險業務急速增長
短期健康險,是指保險公司向個人銷售的保險期間為一年及一年以下且不含有保證續保條款的健康保險。
《通報》指出,近期,在對部分財險公司短期健康險業務開展日常監管和非現場監測過程中,銀保監會財險部及相關銀保監局發現財險公司短期健康險業務急速增長,且基本集中于同一類業務模式。
具體來說,部分公司與擁有互聯網醫院、健康科技公司、保險經紀公司關聯公司的相關業務集群開展合作過程中,用特定藥品團體醫療保險方式承保客戶因已確診疾病發生的后期藥品治療費用。并且在實際業務承保中,公司通過將等待期設置為0天、將保險責任終止條件設置為給付一次等方式迎合業務模式需求,保費收入與藥品價格相近,從收取保費到支付賠款間隔時間較短,且公司未參與掌握核心風險管理環節,業務持續虧損。
《通報》認為,在上述業務中,部分公司通過與有關機構合作,使用短期健康險產品實際承擔已確診客戶發生頻次確定、損失程度確定的醫療費用支出,異化了保險業務,使保險或然事件成為必然事件。
《通報》指出,部分公司主要存在以下問題和風險:一是公司承保的是確定發生的醫療費用支出,不符合大數法則、射幸原則等基本保險原理,且無法通過重大風險測試。二是公司風險管控缺失,前端承保和后端理賠等核心環節均由相關機構掌握,保險公司不掌握自主定價權,也未實質參與風險管理,無法體現保險經營管理風險的基本功能作用。
持續優化保險產品
《通報》要求,各財險公司要及時排查短期健康險業務,不得開展任何類似的、不符合保險原理、失去保險或然性的短期健康險業務,確保業務依法合規,確保業務的可持續性,維護行業良好社會形象。各公司自查整改報告應于8月19日前報送銀保監會財險部及屬地銀保監局。
《通報》表示,下一步,各財險公司應緊緊圍繞保險保障本源開展產品創新工作,結合不同被保險人的風險特點,持續優化保險產品、體現風險保障責任,滿足不同人群在藥品和健康管理服務等方面的需求,依法合規開展短期健康險業務。
對于短期健康險,監管部門此前已有關注。2021年1月,銀保監會發布關于規范短期健康險業務有關問題的通知指出,保險公司不得在短期健康險產品條款、宣傳材料中使用“自動續保”“承諾續保”“終身限額”等易與長期健康險混淆的詞句。
業內人士認為,監管部門的一系列舉措向行業明確傳達了短期健康險業務規范經營的信號,為行業健康險業務可持續發展提供制度保障,也對財險公司經營短期健康險控費能力和風險管理能力提出更高要求。
版權聲明:凡注明“來源:中國西藏網”或“中國西藏網文”的所有作品,版權歸高原(北京)文化傳播有限公司。任何媒體轉載、摘編、引用,須注明來源中國西藏網和署著作者名,否則將追究相關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