粵實施衛健人才職稱評價改革 探索認定境外從業經歷
中新網廣州4月20日電 (記者 蔡敏婕)衛生健康專業技術人才是廣東省專業技術人才隊伍的重要組成部分。該省近日印發技術人才職稱評價改革實施方案,方案提出,對港澳臺等境外高層次衛生健康專業人才,各級職稱評審委員會可按職稱管理權限探索開展高級職稱認定,在境外工作期間的工作經歷和業績可作為有效經歷和業績。
近日,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廣東省衛生健康委、廣東省中醫藥局聯合印發《廣東省衛生健康專業技術人才職稱評價改革實施方案》(以下簡稱《實施方案》),部署衛生健康專業技術人才職稱評價制度改革工作。
據介紹,《實施方案》突出對臨床實踐能力的評價,做到“干什么、評什么”,突出醫生看病救人的本職工作評價,不再把論文、課題等作為申報的必要條件,將臨床工作量、診療人次等指標作為申報職稱的門檻條件,強調衛生健康領域專業技術知識基礎和工作實踐積累,引導醫務人員“早臨床、多臨床、反復臨床”,將醫生的時間還給患者,提高醫療衛生技術服務水平。
《實施方案》遵循衛生健康專業技術人才成長規律,分類分層開展職稱評價。其中,對于衛生專業技術人才,重點考核其醫療衛生執業能力和水平,將診療疾病覆蓋范圍、手術難度和質量、治療效果等作為重要評價指標;對于基層衛生專業技術人才,重點考核其解決基層實際問題能力和服務基層的貢獻,將門診工作時間、收治病人數量,以及新技術新項目推廣與應用等工作情況等作為職稱評價重要內容;對于衛生研究人才,設置衛生管理研究和醫學研究兩個專業,重點考核其科研創新、成果轉化、臨床應用等方面研究解決問題的能力。
《實施方案》打造體現廣東地域特點的評價機制。在粵港澳大灣區協同評價方面,提出構建開放的粵港澳大灣區衛生健康人才評價體系,在廣東省內執業的港澳臺衛生健康專業技術人才以及持有外國人永久居留證或海外高層次人才居住證的外籍人才,可按照屬地管理原則,參加考試和評審,申報程序、評價標準按屬地要求執行。(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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