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信修復騙局手段不斷翻新 整治信用服務領域突出失信問題
整治信用服務領域突出失信問題
征信修復騙局手段不斷翻新 代表建言
□ 本報記者 蒲曉磊
一紙信用報告,關系著個人的金融生活,一旦個人信用報告出現逾期記錄,貸款、買車、買房等行為都會受到影響。因此,不少征信逾期的人就有了消除不良征信記錄的需求。
這一需求讓一些不法分子看到了“商機”,借此做起了“征信修復”“征信洗白”的生意。然而,這種所謂的“征信修復”,不僅不能幫這些有不良借款記錄的人實現“征信洗白”,還會讓他們雪上加霜,在失信之余再增經濟損失。
對于這種不法行為,相關部門始終保持嚴厲打擊態勢。近日,國家發展改革委辦公廳發布《關于重點開展“征信修復”問題專項治理的通知》,專項治理對象主要是假借“征信修復”“征信洗白”等名義招搖撞騙,通過虛假宣傳、教唆無理申訴、材料造假、惡意投訴等手段騙取錢財或個人信息,嚴重擾亂市場秩序的市場主體。
整治信用服務領域突出的失信問題,也是今年全國人大會議期間多位代表關注的內容。多位全國人大代表建議,盡快在國家層面對征信管理進行立法,加快完善征信管理制度,為推進征信修復騙局治理工作向縱深發展提供法治保障。
征信修復都是虛假廣告非法宣傳
個人征信報告由人民銀行征信中心出具,是個人金融信用信息的客觀記錄,主要包括個人基本信息、信貸交易信息、非銀行信息。征信報告是個人的“經濟身份證”,被廣泛應用于貸款、信用卡審批等諸多環節。
產生不良征信記錄的主要原因是貸款或信用卡沒有按時足額還款。不良征信記錄過多會影響金融機構對個人信用狀況的綜合評價,情況嚴重時會導致貸款、信用卡審批不被通過。一些信息主體為了盡快消除不良征信記錄,便“病急亂投醫”。
近年來,一些不法分子利用部分信息主體急于消除不良征信記錄的心理,混淆征信異議、信用修復概念,以“征信修復、洗白、鏟單”“征信異議投訴咨詢、代理”為名行騙,威脅人民群眾財產安全,嚴重擾亂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大局。
記者在搜索網站上輸入“征信逾期”“征信修復”等相關詞匯后,就能看到多個“逾期征信修復”的廣告鏈接,這些網站都作出了“專業解決逾期問題”“信用卡還不了,3招搞定”等承諾。記者以信用卡逾期為由,選擇了一家公司進行咨詢。該公司工作人員稱,一條逾期記錄的修復費用在1000元至3000元,不同銀行的修復費用不同,可以在一個月之內完成修復,完成后相應的逾期記錄就會從個人征信報告中消失,不會對今后的貸款消費造成影響。
但事實上,該工作人員作出的“征信修復”承諾,根本不可能實現。
征信報告是對個人信用信息真實、客觀的記錄,任何機構都不能隨意修改。近年來,中國人民銀行多次發出提醒,強調“征信修復”不可信。征信領域不存在“征信修復”“征信洗白”的說法,收取一定費用處理“征信修復”、網貸逾期的廣告都是虛假廣告、非法宣傳。
惡意逃廢債會讓債務人得不償失
在“征信修復”的套路中,“收取高額費用惡意逃廢債”是極為常見的騙局。
近年來,一些互聯網平臺涌現大量“反催收”群組和服務,傳授利用相關政策拖延還款的新招數。尤其是新冠肺炎疫情發生后,這些“反催收”機構利用疫情防控期間相關政策,教逾期借款人包裝話術、制造假病歷、社區隔離證明等,收取高額費用幫助借款人逃避債務。
但這種惡意逃廢債的行為,不僅無法幫助債務人實現“征信修復”,反而會讓他們越陷越深。
北京市西城區人民法院法官助理郭鍶淵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說,如果借款人利用虛假證明騙取“優惠”,則構成欺詐,一經核實,貸款方有權拒絕申請或撤銷該變更事項。屆時,借款人不僅要補齊拖欠款項及額外利息,還需要承擔違約金并被納入失信記錄。此外,已支付給“反催收中介”的高額費用更是打了水漂,得不償失。
為打擊惡意逃廢債,強化市場信用約束,相關部門開展了一系列工作并取得積極成效。
2020年政府工作報告明確提出,打擊惡意逃廢債。2021年2月,中國銀保監會表態堅決打擊惡意逃廢債行為,推動200多家機構接入各類征信系統,加強對“反催收聯盟”等違法違規網絡群組的治理。遼寧、北京、海南、湖南、廣東、山西、甘肅、福建、安徽、廣西等地監管部門發布通知,嚴厲打擊金融領域惡意投訴違法犯罪行為。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近日印發《關于推進社會信用體系建設高質量發展促進形成新發展格局的意見》,要求“健全債務違約處置機制,依法嚴懲逃廢債行為。加強網絡借貸領域失信懲戒”。
立法賦予聯合治理確定性合法性
近年來,盡管相關治理工作取得了積極成效,但信用服務領域一些失信問題仍然突出。
全國人大代表、中國人民銀行征信中心黨委書記陳建華指出,目前,不法分子實施征信修復騙局手段不斷翻新,跨行業跨領域,已經形成一條集征信修復培訓、加盟代理、個人信息售賣于一體的灰色產業鏈,呈現出專業化、團伙化的傾向,嚴重干擾正常經濟金融秩序,侵害群眾財產安全,影響社會安定團結。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案例顯示,征信修復騙局呈蔓延趨勢,已有20多個省市發生關于征信修復騙局的訴訟。
陳建華認為,征信修復騙局治理涉及司法、市場監管、金融監管、電信、宣傳等多個領域工作,僅依靠單個部門發力無法取得有力成效,需要聯合多行業多部門建立協同治理機制,齊抓共管共同整治。
陳建華建議,在建立聯合整治征信修復騙局長效機制基礎之上,推進征信修復騙局治理的立法工作。對于在具體案件治理中積累形成的實踐經驗、有益的對策措施、有效的工作機制等,可通過完善立法以法律制度形式固定下來,進一步賦予征信修復騙局聯合治理工作的確定性、合法性和權威性,為推動治理工作向縱深發展提供法治保障。
全國人大代表、中國人民銀行廣州分行行長白鶴祥認為,征信業發展的目的是幫助經濟社會主體確認交易對象的信用狀況,為其判斷風險提供幫助。理論和實證研究表明,建立征信體系對于識別和監測信用風險,激勵借款人按時償還債務和履約,促進金融經濟發展,完善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等具有重要作用。
“近年來,隨著征信法規制度的逐步建立,推動我國征信行業取得重要突破。然而,目前我國征信業最高階位的法規仍為《征信業管理條例》,缺少一部具有頂層設計功能的基本法,在法律層面尚存在短板。”白鶴祥說。
白鶴祥建議,加緊制定并出臺征信法,填補征信業的法律空白,形成“法律+行政法規+規章及配套制度”三位一體的征信法律法規體系,進一步提升征信業法治水平,更好地引領數字經濟時代征信業創新,推動征信業現代化,促進征信業高質量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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