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監督持續發力,讓法律和制度長出“牙齒”
人大觀察
監督越有力,代表民意的法律實施就越有力。
3月8日上午,十三屆全國人大五次會議舉行第二次全體會議,聽取了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長栗戰書所作的關于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工作的報告。
栗戰書委員長的報告較全面地總結了全國人大常委會過去一年的工作。可以說,在過去的一年里,全國人大常委會的立法工作、監督工作、代表工作、選舉任免工作等都取得了可喜的成績。其中,監督工作的持續發力給人印象尤其深刻。
加強經濟監督是2021年人大監督工作中的一大亮點。2021年12月,全國人大常委會對《關于加強經濟監督工作的決定》進行了修改。這是該《決定》實施21年后首次修改。
通過修改,《決定》將條文從11條擴充到29條,細化完善了年度計劃和五年規劃綱要初步審查、監督、調整的有關規定,明確了人大經濟監督工作的重點,健全了監督工作機制等,從而開啟了人大經濟監督工作的“新時代”。
2021年,人大在預算和財政監督方面還有許多新的進展。比如,2021年10月,全國人大常委會聽取和審議了國務院關于2020年度國有自然資源資產管理情況的報告,這是國有自然資源首次向全國人大常委會亮“家底”,從而拓展了人大對國有資產管理監督的廣度和深度。
近年來,全國人大常委會執法檢查過程中,不僅執法檢查組組長由常委會領導擔任,幾乎各個檢查小組也都是由副委員長帶隊。而在前些年,各檢查小組的組長經常是由專門委員會的負責同志擔任。
監督方式方法也在不斷創新。在2021年全國人大常委會開展的執法檢查中,第三方評估、隨機抽查、暗訪、隨機問卷調查都已是常規性動作。有的專門委員會在組織執法檢查工作時,還提前組織蹲點調研;有的單位運用大數據分析、專家參與等方式,對法律實施中的問題深入研究,從而提高了執法檢查報告的質量。
過去一年里,人大監督工作還有一項重要的制度性成果,就是委員長會議專門通過了《全國人大常委會執法檢查辦法》,這對執法檢查工作質量提升發揮了重要作用。
沒有監督,法律和制度就可能成為“沒有牙齒的老虎”,監督越有力,代表民意的法律實施就越有力。相信,隨著人大監督的持續發力,時時守法、遇事找法、嚴格執法的理念就會滲透到每一個人的內心,成為民眾的自覺行動。
□魯子舜(人大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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