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農村標準化管理辦法》修訂出臺
本報北京1月23日電 (記者林麗鸝)為充分發揮標準化在農業農村現代化建設中的基礎性、引領性作用,市場監管總局近日修訂出臺了《農業農村標準化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將于2024年7月1日起正式施行。
《辦法》根據農業農村標準化工作的新任務和新要求,拓展農業農村標準化工作范圍,明確農業農村標準制定的特殊要求,重點聚焦標準實施手段創新應用,強化以標準化手段促進農業農村現代化建設。
本次修訂的主要內容和亮點包括:一是將規章適用范圍從單一的農業拓展到農業農村領域,對農業農村標準的定義和范圍進行界定,將農村設施環境、農村公共服務、鄉村治理等技術要求納入農業農村標準化工作。二是明確農業農村標準制定要求,將其聚焦于解決農業農村領域突出共性問題、提高農產品質量和效率、提升鄉村治理能力、保護生態環境等。三是明確農業農村國家標準、地方標準范圍,規定農業投入品及一般性農產品質量、檢測方法原則上不制定地方標準;鼓勵社會團體根據市場需求和創新發展需要,制定團體標準。四是突出標準實施手段的創新,規定標準化行政主管部門會同有關行政部門采用信息化等手段,加強標準宣貫,因地制宜推動農業農村標準實施與應用。
版權聲明:凡注明“來源:中國西藏網”或“中國西藏網文”的所有作品,版權歸高原(北京)文化傳播有限公司。任何媒體轉載、摘編、引用,須注明來源中國西藏網和署著作者名,否則將追究相關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