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獵捕麻雀、野兔等“三有”動物違法 甚至會被追刑責
北京警方去年10月破獲一起非法獵捕野生動物案件。在一個偏僻的小樹林中,設有一張高約5米的大粘網,22只小鳥被粘到了網上,動彈不得。北京警方接到一群眾報警后,趕往現場展開調查。
樹林里出現5米高粘網 民警起獲22只鳥
民警在現場發現,在網的旁邊還有幾個鳥籠,籠子里有幾只小鳥,應該是被用作“誘餌”來吸引同類。民警分析,這張網極有可能是有人私自設置用來捕鳥的。而且,架設網的這個小樹林十分偏僻,應該是有人精心挑選的作案地點。
北京市公安局朝陽分局豆各莊派出所民警 蔡萬照:架設網的地點和公園有一定距離,在公園西側、河東側,有一片空地,是一個村子舊址,它也不屬于公園,幾乎就沒有什么人往那兒走。
那么,究竟是什么人架網捕鳥呢?民警調取了小樹林周圍的公共場所視頻進行排查,發現在案發的幾天前,有一名男子的行為十分可疑。
公共場所視頻畫面顯示,凌晨四五點鐘的時候,一名60到70歲的老年男性扛著很長的金屬桿,背著一個大筐,進入了小樹林。但是,他沒有從這個出入口離開。直到中午11點多,這名男子再一次走入小樹林,這一回,他手里拿著金屬桿,身上的筐已經沒有了。民警分析,這名男子極有可能是凌晨去架網,中午的時候收網,隨后從小樹林的其他出入口離開。
民警很快鎖定了這名男子童某,并在他的家里將他抓獲。
北京市公安局朝陽分局豆各莊派出所民警 孫識政:到他家起獲了58只鳥,什么鳥都有,大的小的都有。
童某自制了捕鳥的粘網,挑選了隱蔽的小樹林,又購買了幾只叫聲好聽的鳥作為誘餌。據童某交代,他成功捕獲過一次,抓了十幾只鳥。他第二次去捕鳥就是被警方抓獲的當天,凌晨架好的粘網還沒等過去收,就被路過的人發現并報了警。
民警調查發現,童某兩次私設粘網捕鳥,累計捕獲30余只,其中包括紅喉歌鴝、紅脅繡眼等國家二級野生保護動物,還有麻雀,屬于“三有”動物。
那么,童某為什么要架設粘網捕鳥呢?民警經過審訊得知,童某喜歡養鳥,以前都是去花鳥市場購買,后來為了省錢,就產生了捕鳥的想法。最關鍵的是,童某并不知道,捕鳥屬于違法犯罪行為。
北京市公安局朝陽分局豆各莊派出所民警 孫識政:純粹的一個愛好,在他們眼里不覺得這是能到犯罪地步的事情。他們覺得就是玩個東西,就好比玩手把件、玩核桃一樣。
目前,犯罪嫌疑人童某因涉嫌非法狩獵罪,已被警方依法采取刑事強制措施,案件正在進一步工作中。警方起獲的所有鳥只,已經交給專業的動物保護機構,擇期放生。
獵捕“三有”動物違法 甚至被追刑責
童某說,自己捕鳥也不是為了賣錢,自己確實不知道捕鳥違法。因為在童某的印象中,幾十年前捕麻雀、打野兔都是經常干的事情。但是,根據相關法律規定,不只是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還有麻雀、野兔等“三有”動物,獵捕都是違法的,情節嚴重的甚至會受到刑事處罰。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動物保護法》的相關規定,1989年1月14日,由原林業部和農業部發布施行了《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名錄》,其中保護級別分為一級和二級。這份名錄的頒布把對于這些野生動物的保護提升到了法律的高度,如有人違反相關法規,比如捕殺或者倒賣名錄內所列的野生動物,將受到法律的懲處。
但在那個時候,名錄中的野生動物還不包括麻雀、青蛙、壁虎、野雞、野兔等。
中國政法大學刑事司法學院副教授 郭旨龍:在2000年以前,國家主管機構還沒有出臺關于“三有”保護動物這樣一個名錄,在此名錄之前,像麻雀、兔子,還沒有被明文保護,所以在這種情況下,對于它們的狩獵是合法的。
為了進一步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動物保護法》,加強對我國國家和地方重點保護野生動物以外的陸生野生動物資源的保護和管理,2000年8月1日,原國家林業局發布實施了《國家保護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經濟、科學研究價值的陸生野生動物名錄》(簡稱“三有名錄”)。
法學專家指出,《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動物保護法》將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劃分為國家一級保護動物和國家二級保護動物兩類。而“三有名錄”將麻雀、野兔等曾經不屬于重點保護動物,但是又極度需要保護管理的物種,保護了起來。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條規定,違反狩獵法規,在禁獵區、禁獵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進行狩獵,破壞野生動物資源,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罰金。
法學專家指出,不只是麻雀,還有野兔、青蛙,壁虎等野生動物,現在都屬于“三有”動物,捕獵是違法的,甚至構成犯罪。
但是,對于捕獵“三有”動物違法,還有人并不了解。
家住北京市房山區村民那某,因為上山打了幾只野兔,被判非法狩獵罪。
北京市房山區人民法院法官 陳艷飛:那某是北京市房山區韓村河武侯村的一個村民,他平時閑來無事,會到村頭樹林里去打野兔,一共打了3到5只野兔,打完以后進行了處理,然后分給朋友。因為他喜歡在朋友圈發一些自己打野兔的經歷,后來被其他人發現舉報。
法院審理查明,被告人那某多次使用夜間照明的方法進行狩獵,屬于“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進行狩獵”,而且依據相關規定,北京全域為禁獵區、全年為禁獵期,因此那某獵捕野兔的行為構成非法狩獵罪。
北京市房山區人民法院法官 陳艷飛:以前,抓兔子、打麻雀相對比較常見,可能大家都不認為是犯罪。隨著注重生態保護的意識越來越強,法律越來越嚴格、越來越健全,這些行為也納入了刑法調整或保護的范圍。我們最終覺得,雖然他這個行為構成犯罪,但是考慮到歷史現狀、老百姓的普通認知,還是給他較輕的處罰比較合適,最終沒有給他判處有期徒刑或者管制,只是給他單處罰金五千元。
護果心切私自架網粘鳥 果農獲刑
那某為自己非法獵捕野兔的犯罪行為付出了代價。他是出于個人的興趣非法獵捕野兔,而同樣住在北京的趙某,卻是出于無奈而架起了一張粘網捕鳥,這又是怎么一回事呢?
北京市房山區人民法院法官 李小芹:被告人家里有一片果園。2021年6月份,他發現有些鳥來吃果園里的小果子,他網購了粘網,買了兩根竹竿,用桿子把粘網架起來罩在自己果園的外圍,這樣的話就可以保護果園。
粘網架好后,很快就捕獲了一些在果園附近飛的鳥。其他村民看到趙某的網上粘了一些鳥,立刻報了警。警方趕到現場后,查獲了一只大斑啄木鳥、三只麻雀和四只黃雀。
北京市房山區人民法院法官 李小芹:經認定,啄木鳥屬于“三有”動物,麻雀也是“三有”動物,黃雀屬于國家二級保護野生動物。
公訴機關指控,被告人趙某違反狩獵法規,在禁獵期、禁獵區內,使用禁止使用的捕鳥工具捕獵野生鳥類,其行為應當以非法狩獵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趙某到案后,如實供述所犯罪行,認罪認罰。但他卻為自己辯解,他架粘網的目的并不是為了捕鳥,而是為了保護自己的果園。
北京市房山區人民法院法官 李小芹:考慮情節比較輕微,是在自家果園里邊布置網,并不是專門為了抓鳥而抓鳥的行為,主觀認罪態度也比較好,就對他判拘役,可以適用緩刑。
2022年6月29日,北京市房山區人民法院做出判決:被告人趙某犯非法狩獵罪,判處拘役四個月,緩刑六個月。
那么,趙某怎樣才能既不觸犯法律,又可以保護他的果園不被鳥類破壞呢?法學專家指出,像趙某這樣的農戶可以使用一些友好的驅鳥工具來進行預防,或是事先向有關部門申請,排除妨害。
中國政法大學刑事司法學院副教授 郭旨龍:他如果受到了野生動物的侵害,受到了財產上的侵害,可以向有關部門申請賠償。以前幾年比較有名的野豬侵害為例,相關部門會采取有效的措施去驅趕這些野豬,或者驅趕相應的麻雀,盡量避免對農作物的侵害。
在這幾起非法狩獵案件中,幾名被告人有個共同點,他們都知道捕獵野生動物不對,但卻不知道捕獵行為涉嫌違法犯罪。法學專家指出,不懂法并不能成為免責的理由。
中國政法大學刑事司法學院副教授 郭旨龍:現在的法律理念是不知法者不免其罪,特別是在這樣一個信息網絡特別發達的時代,一旦相應的法律法規公布,就推定公民有義務及時去了解、去遵守,所以在這種情況下,也應當認為他明知道這種動物是受國家法律保護的。
2023年5月1日,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動物保護法》開始施行。其中第十條規定,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名錄,應當每五年組織科學論證評估,根據論證評估情況進行調整,也可以根據野生動物保護的實際需要及時進行調整。
法學專家指出,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的名錄不斷調整,公眾也需要增強對這些名錄的認知,避免無意中觸及法律。
中國政法大學刑事司法學院副教授 郭旨龍:2000年我國第一次出臺了系統的目錄,2023年6月份,國家主管部門又出版了新的“三有”野生動物的名錄,總體的趨勢是增加了600多種陸生野生動物作為“三有”動物去保護。當然個別也排除了,比如野豬,經過人民群眾的強烈反映,現在已經排除出“三有”保護名錄,這是一個新的變化。
捕鳥、打野兔、抓青蛙……這些曾經的童年趣事,如今已經入刑。在法學專家看來,法律不斷修訂與完善,雖然讓公民守法的難度有所增加,但卻是人與自然和諧發展的重要進程。
中國政法大學刑事司法學院副教授 郭旨龍:好像我們公民守法的難度增加了。但其實我們身處信息時代,只要掏出手機,在網絡上搜索一下,基本上能得到滿意的答案。如果還不明確可以及時撥打公安部門或者林業草原主管部門相關電話,確定某一類野生動物是不是“三有”保護動物?哪怕它不是“三有”保護動物,也禁止以食用的名義去捕獲。我們能夠明確這兩條,就能夠在遵紀守法和有效觀賞以及利用野生動物資源方面,達到一個平衡。
觸目驚心!600多只野生動物被藏后備箱
“勸君莫打枝頭鳥,子在巢中望母歸。”同一藍天下,每一個生命都值得尊重。“三有名錄”的產生,幫助大量不屬于重點保護動物,但是又極度需要保護管理的物種起到積極作用;也為打擊破壞野生動物等行為提供法律依據。
保護野生動物,公安機關嚴查線索,湖南警方從一輛拖掛車的后備箱里發現了600只野生動物。針對這些動物的來源,展開縝密偵查,破獲一起特大跨省販賣野生動物案。
湖南高速交警查獲的拖掛車上有600多只野生動物,裝了滿滿20箱。司機表示,他自己并不知道運的是野生動物,貨主告訴他,這些動物都是人工飼養的,而且也不是為了販賣。
民警檢查后發現,車上裝載的動物有果子貍、赤麂,大部分動物腿部都有被捕獸夾夾傷的痕跡,鳥類也有被粘鳥網捕獲的痕跡,所謂的“人工飼養動物”這一說法完全不屬實。
桂陽縣森林公安局流峰派出所副所長 侯清江:很多鐵籠子和木籠子,都用黑色的塑料布包裹。鐵籠子里的野生動物,腳上都有傷,有被鐵夾夾過的痕跡,部分還在流血。仔細觀察鳥類,羽毛有缺失,而且不整齊,應該是被網捕的痕跡。通過這些不正常的傷口,我們斷定這些野生動物是非法獵捕的。
經鑒定,現場查獲的野生動物一共有600多只,除了大量的國家“三有”野生動物果子貍、赤麂、豬獾等,還有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豹貓。
溯源追查 斬斷特大跨省販賣野生動物犯罪鏈
這批野生動物究竟來自哪里呢?溯源追查,一個龐大的獵捕、收購、運輸、販賣野生動物的特大犯罪團伙進入警方視線。
辦案人員偵查發現,犯罪嫌疑人胡某自2017以來,打著收購家兔、鴿子的幌子,在河南老家開了一個收購店,但是背后卻秘密進行著野生動物的交易。
警方發現,胡某存放野生動物的倉庫就有三個。這些野生動物被收購上來之后,再經過偽裝打包,通過大巴車、貨車拖運等方式,銷往廣東等地。在胡某的背后,還有一個龐大的獵捕、收購、運輸、販賣野生動物的特大犯罪團伙,涉案資金流水高達5000余萬元。
經過多次蹲守偵查,警方獲得準確信息,犯罪嫌疑人胡某即將親自押車,前往廣東送貨。專案組立即組織警力在河南、廣東等地同時展開集中收網行動。
在河南的抓捕現場,正在收購野生動物的犯罪嫌疑人被警方當場抓獲。與此同時,而胡某等人也在廣東落網。在抓捕現場,狹小的倉庫里堆滿了豬獾、刺猬、蛇等各類活體野生動物及野生動物制品。
在此次行動中,警方先后查扣野生動物5000余只,查扣涉案資金400余萬元,斬斷了這條涉及河南、湖南、廣東、重慶、陜西、湖北等6省13市的危害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犯罪鏈條。
湖南桂陽縣森林公安局局長 黃德愛:公安機關將加大對非法獵捕、運輸、出售、收購野生動物的各個環節的打擊力度。同時呼吁大家攜起手來,共同保護野生動物,維護好生態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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