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資源部:做好2022年度全國國土變更調查國家級核查發現疑問圖斑整改
央視網消息:自然資源部網站3月9日發布關于做好2022年度全國國土變更調查國家級核查發現疑問圖斑整改的通知。具體內容如下:
一、疑問圖斑整改要求
對部反饋的疑問圖斑,各省級自然資源主管部門要組織縣級調查單元,按照“應舉盡舉”的原則,根據實地現狀逐圖斑核實整改。除國家級核查反饋的疑問圖斑,以及省級核查已發現但在初報成果時未整改到位的疑問圖斑外,整改階段新發現的2023年變化地塊圖斑應納入2023年度變更。
(一)對于地類或屬性調查錯誤,以及城鎮村范圍調繪有誤的,須對錯誤進行修改。
(二)對于前期調查結果經核實無誤的,須說明實際情況或重新舉證,必要時應提交相關佐證材料。
(三)對于補充耕地項目范圍內,未按照耕地變更但遙感影像判讀明顯為耕地的圖斑,應如實變更并補充舉證。
(四)對于按原地類調查的跟蹤圖斑應按《國土變更調查技術規程》有關要求確定原地類。各地可參照《國務院第三次全國國土調查領導小組辦公室關于優化特殊地區舉證方式的通知》(國土調查辦發〔2019〕22號)有關要求,根據實際情況選擇采用實地拍照舉證、承諾舉證、連續圖斑分段舉證、類似圖斑典型舉證、局部航飛影像舉證等舉證方式,在保證補充舉證質量的前提下,提高舉證效率。
二、時間要求
各省級自然資源主管部門應在反饋意見后的15個工作日內,組織縣級調查單元完成核實整改工作,經省級檢查合格后,報部復核。
涉及“承諾舉證”耕地的縣級調查單元,分兩批報送核實整改成果,按15個工作日的要求完成其他類型疑問圖斑的核實整改后,提交第一批核實整改成果;在5月底前完成對“承諾舉證”耕地圖斑的補充舉證后,報送第二批核實整改成果。5月底前未能落實承諾的,應按現狀據實舉證變更。
部組織對疑問圖斑的整改情況開展檢查,未按規定時間完成整改或未按要求整改到位的(包括按“承諾舉證”耕地,實地為荒草、推土、翻耕起壟等未耕種狀態的),部將直接組織修改數據庫,對相關情況予以通報,并移交督察機構。
三、其他事項
(一)關于數據提交。整改成果以縣級調查單元為單位上報,包括數據庫成果、表格數據和舉證數據包。數據庫成果為質檢通過的省級UPD(包含變更調查統計匯總表格),按照2022年度國土變更調查數據庫建設技術要求組織;表格數據為問題圖斑核實記錄表,標識碼必須與下發表中標識碼一致,在表格最后一列后增加情況說明列,并填寫需要說明的情況;舉證數據包中,舉證DB包括2022年度國土變更調查所有舉證圖斑。
(二)關于舉證。因天氣或其他原因實際無法開展的,可暫不舉證,并在舉證信息表的類舉標注字段,填寫“天氣原因”或“無法到達”等。承諾舉證僅限于對難以到達等原因無法進入區域,作地類正確性承諾。國家“互聯網+”在線核查和外業核查將對上述情況進行重點檢查,如發現實地可通達、可舉證的情況,將視為主觀故意作假。
(三)關于數據庫質量。整改上報的數據庫增量包,必須以國家最終下發的2021年度數據庫和城鎮村范圍為基礎,同時,應根據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項目備案信息,將已驗收的拆舊區圖斑與村莊(203)中的非建設用地疊加,對重疊部分,相應扣除村莊范圍。數據庫成果應通過國家統一下發的2022年度變更調查數據庫質檢軟件檢查,確保各類圖斑的城鎮村范圍及關聯變化的屬性、面積與空間關系等關鍵信息銜接正確,保證變化圖斑的完整性與邏輯規范性。未通過國家數據庫質量檢查的,必須按照要求限期完成整改,進度緩慢的由省級自然資源主管部門組織來京集中整改,確保國土變更調查數據庫按時更新。
各省級自然資源主管部門要樹牢“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理念,切實增強做好調查安全工作的責任感。要根據自然條件、氣候特點和野外環境狀況,有針對性地制定各項安全制度,把安全責任層層落實到每個作業單元和每一個調查環節、每一個作業崗位,確保各項安全工作措施落到實處;要加強對變更調查作業人員的安全教育培訓,防止松懈麻痹情緒,警惕潛在風險;要建立風險防范機制,提前做好極端天氣、地質災害等安全防范工作;要著重強化外業調查安全保障,切實保證作業人員生產安全。要積極采取措施,加快年度國土變更調查工作進度,出現對工作進度影響較大的不利因素時,及時與部調查司溝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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