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進高校“專創融合”關鍵在抓牢“創新”
作者:劉文杰(杭州師范大學經亨頤教育學院講師);張彥通(國務院參事室副主任、博士生導師)
“大眾創業,萬眾創新”時代的到來賦予了創新創業教育新的內涵,同時也對創新創業教育提出了更高要求。當前,我國高校創新創業教育已在課程體系、實踐活動、組織建設等方面取得顯著成效,但仍面臨脫離于專業教育的現實困境。在強調自主創新的新發展格局下,亟須進一步明確高校創新創業教育與專業教育的發展現狀,找準二者融合的切入點。
“專創融合”難,問題出在哪兒
當前,一些高校在實施創新創業教育過程中,無論在課程設置、教學方式還是實踐活動環節,都不同程度地出現了與專業教育相脫離的狀況。
一是高校創新創業課程與專業課程存在“兩張皮”現象。在相關部門政策引領下,已有相當一部分高校開設了創新創業類課程,并將其納入學分管理。但部分課程依然是在維持原有專業課程基礎上的小修小補,通常表現為以選修課或必修課的形式在專業課程之外增加創新創業的相關課程和內容,而在專業課程中并未真正體現出創新創業的理念與精神。
二是高校創新創業教學方式未能引發專業教學方式的實質性變革。由于不少高校專業課教師在教學過程中對創新創業教育理念的認識存在局限性,導致創新創業教學方式未能引發并帶動專業教學方式的變革。具體表現為專業課教師在專業知識與專業技能傳授過程中,忽視既有學科知識與創新創業思維之間的聯系,仍沿襲傳統的教學方法或教學模式。
三是許多高校創新創業實踐中存在以“項目”替代“教育”的現象。無論是在師生層面還是社會層面,人們對創新創業教育都存在著較強的、片面追求創業實際結果的功利化傾向。比如部分高校以“創新創業項目實踐”替代“創新創業教育”,這種做法是對創新創業教育的極簡化處理,忽視了高校創新創業教育“育人”本真功能的發揮。
“專創融合”的基礎在于“創新”
高校創新創業教育以大學為依托,不同于社會一般意義上的創業教育或創業培訓。大學不僅是傳授高等知識、研究高深學問、培養高素質人才的社會組織,同時也是知識密集型與技術密集型組織,這種組織對新知識和新技術要素的依賴大大超過對其他生產要素的依賴。因此,高校創新創業教育要求培養的人重在“創新”,即實現在“創新”基礎上的創業,而不是簡簡單單的“為了創業而創業”。
從本質上講,高校專業教育中的“創新”與高校創新創業教育中的“創新”作為大學知識屬性的兩種不同表現形式,前者強調知識的科學屬性,后者則更加注重知識的應用屬性。但科學研究最終還是要落實到解決現實問題的層面,即便是最基礎的理論研究也蘊含著向應用轉化的可能。由此可見,高校創新創業教育中的“創新”從根本上說需要更多地來源于專業教育。高校創新創業教育與專業教育之間是相輔相成、互為補充的關系,在功能上具有同質性。這種緊密聯系也正是兩者能夠相互融合、共同發展、形成合力的基石,可以說,專業教育是高校創新創業教育的基礎,高校創新創業教育是專業教育的升華和進一步深化。如果片面割裂高校創新創業教育與專業教育之間的關系,將會導致創新創業教育游離于專業教育之外,無法凸顯其價值。唯有將“創新”作為人才培養的重要指向,切實在專業教育教學實踐中培養大學生的創新精神、創業意識、創新創業能力,方能從根本上改變高校創新創業教育脫離于專業教育的現實困境。
“專創融合”應貫穿人才培養全過程
高校創新創業教育只有貫穿于專業教育人才培養全過程才能實現二者有效融合。具體來說,應從以下方面予以完善。
首先,厚植積極進取的高校創新創業文化。高校創新創業文化是伴隨創新創業活動在學校場域的拓展而不斷衍生出的奮發向上、尋求突破的校園文化,它肩負著創造新事物、引領新思想的重要使命。高校創新創業文化的塑造亟須把敢于冒險、容忍失敗、質疑權威、自己動手的精神作為符合高校組織自身發展的內在規律,并以此為基礎打造良好的創新創業氛圍。與此同時,高校還需在價值認同、態度取向、利益觀念等方面做好充分準備,以應用研究、學術成果轉化、市場化生存等方式不斷強化高校創新創業意識,激活高校創新創業基因與創新創業動力,全方位提升高校創新創業文化建設效益。
其次,創設靈活多樣的高校創新創業教學體系。在課程建設上,高校創新創業課程的設計需要綜合考慮知識發展的內在邏輯、相關學科的銜接、市場的跟進需要、教學對象的需求等多重因素,基于不同專業的特點以及人才培養目標定位,在專業課程基礎上融入創業知識、創業能力、創業意識、創業精神等要素。在教學方式上,高??梢跃C合采用包括講授創業案例、傳授創新方法、開展企業家講座等在內的多元化教學方法培養學生的批判性和創造性思維,激發學生的創新創業靈感。在實踐活動層面,高校一方面可以依據學院特點與專長,鼓勵各院系、研究中心等打造符合自身專業特色的創客空間;另一方面可以加大高校創新創業實踐平臺改革,通過積極開展依托專業的創新創業實踐,鼓勵各教學單位組織多種形式的研究性學習與創新性實踐活動。
再其次,搭建健全完備的高校創新創業支持保障體制。高校創新創業教育的實施過程中,離不開作為教學主體的教師與作為工作依托的組織機構的支持。針對當前高校創新創業師資隊伍建設中面臨的師資嚴重不足、教師專業勝任力不強、師資培訓體系不完備等現實問題,打造以校本師資培訓為主、政府師資培訓為輔、社會第三方培訓機構共同參與的培訓體系將成為未來我國高校創新創業師資隊伍建設的關鍵所在。同時,為進一步提升高校創新創業組織機構治理能力,高校應在宏觀指導層面健全黨政工作領導與規章制度頂層設計,在中觀層面推進創新創業組織與政府、企業及其他社會組織的資源對接,在微觀層面加強創新創業組織自身資源獲取能力、專業服務能力等建設,理順“高校—政府—企業”三者權責邊界,實現高校創新創業組織的良性發展。
(本文系國家社會科學基金重點課題“數字時代大學生就業創業能力的提升機制研究”[21ASH008]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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